[实用新型]一种采耳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1735038.5 | 申请日: | 2021-07-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5606838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5 |
发明(设计)人: | 陈水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贝可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1/00 | 分类号: | A61F11/00 |
代理公司: | 福建如浩律师事务所 35223 | 代理人: | 林俊红 |
地址: | 361115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火***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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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装置 | ||
1.一种采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握持主体及采耳头,所述握持主体内设有发光模组,所述发光模组包括电池、照明灯、弹片及驱动开关,所述驱动开关驱动弹片运动实现照明灯与所述电池电性导通或断开。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的一个电极与所述电池电性连接,另一个电极与所述弹片电性连接,所述驱动开关驱动弹片运动使其与所述电池电性导通或断开。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采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主体设有一让位孔,所述弹片包括一折弯部,所述驱动开关一侧顶靠在所述折弯部上,另一侧通过所述让位孔伸出握持主体外部,所述驱动开关沿着所述弹片滑动,驱动弹片与所述电池电性导通或断开。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耳头设于靠近所述照明灯处,所述采耳头中空可透光或由透明材料制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主体包括抽拉式电池仓,所述电池安装于所述电池仓内。
6.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种采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耳头与所述握持主体可拆连接,所述采耳头包括头端及与握持主体连接的尾端,所述尾端的外周设卡合凹槽,所述握持主体设有匹配安装采耳头的安装孔,所述安装孔内设有与所述卡合凹槽匹配卡合的卡块。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采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凹槽为环形槽,所述卡块具有与所述卡合凹槽匹配的圆弧面,该圆弧面对应的圆心角为α,且90°α180°。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采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耳头设有一环形凸台,所述环形凸台位于所述卡合凹槽与所述头端之间,且环形凸台的外径大于所述安装孔的孔径。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采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耳头为耳勺或耳垢镊子。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耳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保护套,所述保护套可套设在采耳头的外周并与所述握持主体匹配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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