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增强现实(AR)应用的姿势评估数据在审
申请号: | 202180013669.2 | 申请日: | 2021-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5066281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16 |
发明(设计)人: | 田江山;邓凡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F13/34 | 分类号: | A63F13/34;G06T19/00;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骆浩华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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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增强 现实 ar 应用 姿势 评估 数据 | ||
1.一种系统,包括:
用户设备,用于执行增强现实(AR)应用并发送指示所述用户设备的估计轨迹的第一数据,所述第一数据由所述AR应用生成并且包括第一时间戳,所述第一时间戳基于所述用户设备的第一本地时间生成;
运动追踪系统,用于发送指示所述用户设备的追踪轨迹的第二数据;以及
计算机系统,与所述用户设备和所述运动追踪系统通信耦合并且用于:
确定所述计算机系统的第二本地时间和所述用户设备的所述第一本地时间之间的时间偏移,
接收所述第一数据,
将所述第一数据与第二时间戳相关联,所述第二时间戳基于所述时间偏移生成并且不同于所述第一时间戳,
接收所述第二数据,
将所述第二数据与第三时间戳关联,所述第三时间戳基于所述第二本地时间生成,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数据、所述第二数据、所述第二时间戳、以及所述第三时间戳生成所述AR应用的评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数据包括所述用户设备的第一姿势数据,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姿势数据包括位置数据和方向数据,并且通过所述AR应用的同时定位与建图(SLAM)过程生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二数据包括所述用户设备的第二姿势数据,其中,所述第二姿势数据由所述运动追踪系统生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通过与所述AR应用相关联的第一套接字接收所述第一姿势数据和所述第一时间戳,并且其中,基于与所述运动追踪系统的运动追踪应用相关联的第二套接字接收所述第二姿势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确定所述时间偏移包括:
在接收所述第一数据之前,从所述用户设备接收时间数据,所述时间数据指示所述第一本地时间;以及
基于所述时间数据与所述第二本地时间的比较来确定所述时间偏移。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数据具有第一数据模式,其中,所述时间数据具有第二数据模式,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数据模式不同于所述第二数据模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数据模式包括姿势数据和时间戳,其中,所述第二数据模式包括所述用户设备的标识符、所述第一本地时间、以及与生成所述第一数据相关联的时间基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数据指示所述用户设备在所述第一时间戳中的一个第一时间戳的第一姿势,其中,所述第二数据包括所述用户设备在所述第三时间戳中的一个第三时间戳的第二姿势,其中,所述第一姿势基于所述第一时间戳和所述时间偏移与所述第二时间戳中的一个第二时间戳相关联,并且其中,生成所述评估包括:
确定所述第二时间戳与所述第一时间戳对应;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姿势和所述第二姿势计算评估度量。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在时间段内接收到所述第一数据,其中,在所述时间段内接收到所述第二数据,并且其中,生成所述评估包括:
基于所述第二时间戳和所述第三时间戳生成所述第一数据和所述第二数据之间的相对时间线;
基于所述相对时间线确定来自所述第一数据的第一姿势数据和来自所述第二数据的第二姿势数据之间的关联;以及
基于所述关联计算评估度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中,基于经由用户接口接收的到所述计算机系统的评估应用的用户输入来定义所述评估度量。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通过将所述第二数据用作地面实况数据并且将所述第一数据用作可变数据来生成所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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