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兴波减小装置以及具备该兴波减小装置的船舶在审
申请号: | 202180027878.2 | 申请日: | 2021-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548519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16 |
发明(设计)人: | 洼田雅也;西垣亮;川渊信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3B1/40 | 分类号: | B63B1/4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海坤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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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减小 装置 以及 具备 船舶 | ||
1.一种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所述兴波减小装置具备在船舶的船首侧从船侧外板沿所述船舶的宽度方向突出并且从所述船首朝向船尾延伸的多个突出构件,
多个所述突出构件在所述船舶的深度方向上设置于比满载吃水线靠上方的位置,
一突出构件在所述深度方向上设置于其他突出构件的上方,
所述其他突出构件的突出量设为比所述一突出构件的突出量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所述一突出构件的所述突出量设为Loa即所述船舶的总长度的0.5%以内的量,
所述其他突出构件的所述突出量设为所述一突出构件的所述突出量的20%以上且75%以下的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多个所述突出构件的所述船首侧的端部在所述船舶的长度方向上设置于从所述船首的前缘起所述Loa的1%以内的位置,
多个所述突出构件的所述船舶的船尾侧的端部在所述长度方向上设置于从所述船首的前缘起所述Loa的10%以内的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所述一突出构件设为多个所述突出构件中的在所述深度方向上设置于最上方的所述突出构件,
所述一突出构件的所述船首侧的端部在所述深度方向上设置于从所述满载吃水线起所述Loa的3%以内的位置,
所述一突出构件的所述船尾侧的端部在所述深度方向上设置于从所述满载吃水线起所述Loa的2%以内的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所述其他突出构件设为多个所述突出构件中的在所述深度方向上设置于最下方的所述突出构件,
所述其他突出构件的所述船首侧的端部在所述深度方向上设置于从所述满载吃水线起所述Loa的2%以内的位置,
所述其他突出构件的所述船尾侧的端部在所述深度方向上设置于从所述满载吃水线起所述Loa的1%以内的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多个所述突出构件沿着所述宽度方向相互平行地设置,并且从所述船侧外板沿水平方向突出。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多个所述突出构件沿着所述宽度方向相互平行地设置,并且从所述船侧外板以相对于水平方向向下方倾斜的方式突出。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多个所述突出构件设为在剖视时呈楔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在所述突出构件中,该突出构件的下表面与所述船侧外板所成的角度设为超过135°且小于165°。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在将所述突出构件的所述下表面与所述船侧外板的交点设为所述突出量的下侧起点时,
从所述下侧起点起所述突出量的50%的位置处的所述下表面的切线与所述下侧起点处的所述船侧外板的切线所成的角度设为超过135°且小于165°。
11.根据权利要求1、9、10中任一项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在所述突出构件中,该突出构件的上表面与所述船侧外板所成的角度设为90°以上且160°以下。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兴波减小装置,其中,
在将所述突出构件的所述上表面与所述船侧外板的交点设为所述突出量的上侧起点时,
从所述第上侧起点起所述突出量的50%的位置处的所述上表面的切线与所述上侧起点处的所述船侧外板的切线所成的角度设为超过90°且小于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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