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物流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210267018.2 | 申请日: | 2022-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4756899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15 |
发明(设计)人: | 刘羽魏;陈子葳;张亚军;宋延;张筱;邢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华录高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64 | 分类号: | G06F21/64;H04L9/40;H04L9/32;H04L67/10;H04L67/1095;G06F16/23;G06F16/27;G06Q10/08;G06Q40/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刘静 |
地址: | 100043 北京市石景***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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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区块 物流 系统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托运节点、承运节点、收货节点为联盟链的不同节点,所述系统包括:
所述托运节点将托运物信息发送到所述承运节点;
所述承运节点接收所述托运物信息,获取所述托运物的信息证明,对所述信息证明和所述托运物信息进行检验,若检验通过,向所述托运节点发送第一通信密钥,所述托运物的货物支配权归属所述托运节点;
金融节点对所述托运节点的信息进行检验,若检验通过则向所述托运节点进行货款结汇,生成第一交易信息,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同步至区块链;
所述承运节点确认所述第一交易信息,销毁所述第一通信密钥,向所述金融节点发送第二通信密钥,所述托运物的货物支配权归属所述金融节点;
所述收货节点更新收货节点账本信息,支付电子赎款,生成第二交易信息,所述第二交易信息同步至所述区块链;
所述承运节点确认所述第二交易信息,销毁所述第二通信密钥,向所述收货节点发送第三通信密钥,所述托运物的货物支配权归属所述收货节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托运节点将托运物信息发送到所述承运节点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所述托运节点向承运节点发送托运申请;
所述承运节点接收所述托运申请,根据所述托运申请生成电子运单,将所述电子运单发送到所述托运节点;
所述托运节点接收所述电子运单,执行将托运物信息发送到所述承运节点的步骤。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联盟链中还包括海关节点,所述承运节点获取所述托运物的信息证明的步骤,包括:
所述托运节点将所述托运物信息和所述电子运单发送到海关节点;
所述海关节点对所述托运物信息和所述电子运单进行检验,若检验通过则生成所述信息证明,将所述信息证明发送到所述承运节点。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联盟链中还包括代理节点,所述承运节点确认所述第二交易信息,销毁所述第二通信密钥,向所述收货节点发送第三通信密钥的步骤之后,所述系统还包括:
所述承运节点将当前通信密钥发送到所述代理节点;
所述收货节点将第三通信密钥发送到所述代理节点;
所述代理节点对所述当前通信密钥和所述第三通信密钥进行检验,若所述当前通信密钥和所述第三通信密钥相同,且背书检验通过,则生成提货信息,将所述提货信息同步至所述区块链;
所述收货节点更新收货节点账本信息,得到所述提货信息,对所述电子运单进行确认,电子运单流转完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物流系统,所述联盟链包括税务节点,其特征在于,金融节点对所述托运节点的信息进行检验,包括:
所述金融节点根据托运节点的背书签名对所述托运节点的信息进行检验,若所述托运节点的背书签名中包括所述税务节点的签名,则所述托运节点的信息通过检验。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对所述信息证明和所述托运物信息进行检验,包括:
所述承运节点根据信息证明的背书签名对所述信息证明进行检验,若所述信息证明的背书签名中包括所述海关节点的签名,则所述信息证明通过检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物流系统,所述联盟链包括成员关系服务提供者,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所述联盟链中,需要增加新的节点时,所述成员关系服务提供者向该节点发送根数字签名证书;
需要撤销节点时,所述成员关系服务提供者将该节点加入到撤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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