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夯锤下落差作为质量控制的孔内深层强夯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210425797.4 | 申请日: | 2022-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35408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17 |
发明(设计)人: | 任红媛;司美浇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瑞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3/046 | 分类号: | E02D3/046;E02D3/08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胡程潇 |
地址: | 100054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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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夯锤下 落差 作为 质量 控制 深层 强夯法 系统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夯锤下落差作为质量控制的孔内深层强夯法及系统,该方法包括在施工区域的作业面成孔;向孔内加入桩体材料后进行一轮孔内深层强夯;一轮孔内深层强夯的步骤包括:通过卷扬机和绳体将夯锤在初始高度处于静止状态,而后夯锤下落,利用夯锤的下落对孔内的桩体材料进行n次孔内深层强夯,记录每一次孔内深层强夯过程中夯锤的下落至静止状态或最小下落运动状态的距离,计算夯锤在第n次孔内深层强夯过程的下落至静止状态或最小下落运动状态的距离与夯锤在第一次孔内深层强夯过程的下落至静止状态或最小下落运动状态的距离之间的第一差值,当第一差值大于等于第一目标差值时,判定为合格的一轮孔内深层强夯。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地基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夯锤下落差作为质量控制的孔内深层强夯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二十世纪初,由法国率先发明了强夯法技术,该技术是在地面用一个圆柱形的铁锤,通过自由落体从空中释放,自由落体落到地面,对地面进行平拍的处理方式,属于预处理。该技术于1970年引进中国,并在全国陆续使用,但是该技术存在以下两点问题:1、圆柱形的平锤在地面平拍,导致加固的地基强度低,通常强夯后处理的强度低于150kPa;2、不加入桩体材料,仅是对地面拍实,导致对地下处理深度受到影响,超过地面以下8米的深层地基难以被处理。
随着国家发展,在全国各地区的不同地质条件,需要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指标不同,需要处理的地基深度越来越深,有些场地需要处理的地基深度达到近100米;有些场地需要处理的地基设计强度不低于400kPa以上,造成强夯技术已经逐渐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
应对而来的孔内深层强夯法技术,其发明的优点是:1、处理深度更深;2、处理过程中需要加入桩体材料;3不同的地质条件和设计指标,需要的工艺也不同,但是随着孔内深层强夯法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在工艺上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更高,而工艺参数需要针对不同的地质条件和不同的设计指标进行量身化定值,制定工艺值,克服人为因素没有目标值,导致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因此,亟需一种便于质量控制的孔内深层强夯方法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夯锤下落差作为质量控制的孔内深层强夯法及系统,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不便于判断一轮孔内深层强夯是否合格的技术问题,实现一轮孔内深层强夯是否合格的准确判断,便于进行质量控制。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夯锤下落差作为质量控制的孔内深层强夯法,包括:
在施工区域的作业面成孔;
向所述孔内加入桩体材料后进行一轮孔内深层强夯;
所述一轮孔内深层强夯的步骤包括:通过卷扬机和绳体来控制所述夯锤的高度提升,所述夯锤在下落的初始高度处于静止状态,而后所述夯锤下落,利用所述夯锤的下落对所述孔内的所述桩体材料进行n次孔内深层强夯,且n次孔内深层强夯过程中所述夯锤的起始高度相同,记录每一次孔内深层强夯过程中所述夯锤的下落至静止状态或最小下落运动状态的距离,计算所述夯锤在第n次孔内深层强夯过程的下落至静止状态或最小下落运动状态的距离与所述夯锤在第一次孔内深层强夯过程的下落至静止状态或最小下落运动状态的距离之间的第一差值,当所述第一差值大于等于第一目标差值时,判定为合格的一轮孔内深层强夯;和/或计算所述夯锤在每相邻两次孔内深层强夯过程的下落至静止状态或最小下落运动状态的距离之间的第二差值,当所述第二差值小于等于第二目标差值时,判定为合格的一轮孔内深层强夯;
其中,n为大于等于2的整数。
根据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夯锤下落差作为质量控制的孔内深层强夯法,所述夯锤的下落至静止状态或最小下落运动状态的距离对应于所述绳体的放绳量,所述夯锤的下落至静止状态或最小下落运动状态的距离差对应于所述绳体的放绳量的距离差。
根据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夯锤下落差作为质量控制的孔内深层强夯法,所述绳体的放绳量的测量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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