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废活性炭碳化再生的方法及再生活性炭在审
申请号: | 202310367706.0 | 申请日: | 2023-04-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6371390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04 |
发明(设计)人: | 韩晓强;赵寅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弘洁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J20/34 | 分类号: | B01J20/34;B01J20/20;C01B32/36;C01B32/366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诺创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28 | 代理人: | 王化平;陈悦军 |
地址: | 101199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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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活性炭 碳化 再生 方法 | ||
1.一种用于废活性炭碳化再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是将废活性炭置于活化炉中依次进行干燥处理、炭化处理和活化处理;其中,
所述炭化处理过程在微富氧气氛下进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富氧气氛是指所述炭化处理过程中,自所述活化炉的气体出口输出的气体中,氧气的含量为1v%。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处理的处理温度为100-400℃,处理时间为0.5-4h。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炭化处理的处理温度为650-800℃,处理时间为0.5-1h。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化处理的处理温度为850-900℃,处理时间为0.5-1h。
6.一种利用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方法对废活性炭进行碳化再生获得的再生活性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再生活性炭,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活性炭的耐磨强度不低于80%。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再生活性炭,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活性炭的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40%。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再生活性炭,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活性炭的碘吸附值不低于500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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