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芳香纤维无效
申请号: | 85108805.8 | 申请日: | 1985-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07362B | 公开(公告)日: | 1990-03-28 |
发明(设计)人: | 佐佐木诚;吉田纯;清水喜茂;赤泽清士;木下荣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丽阳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D01F8/04 | 分类号: | D01F8/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王杰,张元忠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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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芳香 纤维 | ||
1、一种芳香皮芯复合纤维,其特点在于其横断面包含一个皮层及一个具有中空部分的芯,其中一种在常压下的沸点高于150℃的芳香香料以按重量计0.1至10.0%的量加入及分散于构成芯的热塑性聚合物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其中至少有70%的循环单体为乙烯循环单体的聚乙烯型聚合物被安置在核心。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其中至少有95%的循环单体为乙烯对苯二酯循环单体的聚乙烯对苯二酯聚合物被安置在皮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其中纤维横截面中空部分的面积比(空心率)至少为10%。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其中,组成核心的聚合物与组成皮层的聚合物之间的体积比在20/80至50/50的范围内。
6、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纤维,其中,组成核心的聚乙烯型聚合物的熔流指数(M.I.)为0.5~25,且组成皮层的聚乙烯对苯二酯聚合物的相对粘度为1.55~1.7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其中,芳香香料为一种香精油混合物,其包含下列的天然香精油及由天然香精油分离出的成份:(1)10~20%的柠檬油,(2)5~15%的佛手柑油,(3)2~8%的薰衣草油,(4)2~8%的枫茅油,(5)2~8%的香柏木油,(6)0.5~1.5%的茉莉净油。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其中,芳香香料为一种香精油混合物,其包含下列的天然香精油及由天然香精油分离出的成份:(1)20~30%的α-蒎稀,(2)15~25%的香柏木油,(3)5~15%的冷杉油,(4)5~15%的松针油、2~8%的橙油,(5)0.5~3.5%的桉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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