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烟草制品过滤嘴的无纺纤维织物无效
申请号: | 90104165.3 | 申请日: | 1990-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457C | 公开(公告)日: | 1993-10-20 |
发明(设计)人: | L·保尔·克莱恩;H·克拉克·林德;马第尼E·福雷德里克思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克斯特公司;赫希斯特人造丝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3/10 | 分类号: | A24D3/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陈季壮 |
地址: | 美国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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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烟草 制品 过滤嘴 纤维 织物 | ||
1、一种包括纤维素酯纤维、纤维素酯短纤维用作过滤介质的无纺纤维织物材料,其特征在于纤维素酯纤维和短纤维中均匀分散着小量的活化易熔纤维,其量能有效地将颗粒物质滞留于织物中,而对纤维素酯纤维和短纤维的过滤效率基本上没有不利影响。
2、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织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易熔纤维在所述织物干燥期间经热活化将邻近的酯纤维和短纤维有效地粘附在一起。
3、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纤维织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易熔纤维从聚乙烯醇、乙烯共聚物、聚乙烯、聚丙烯、双组分纤维以及它们的混合物中选取。
4、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织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易熔纤维由于活化发生软化和溶胀,和邻近的纤维和短纤维粘附在一起。
5、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织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易熔纤维为聚乙烯醇纤维。
6、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织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易熔纤维的含量以纤维织物的重量计低于大约15%。
7、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织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易熔纤维的含量以织物材料的重量计至少为2%。
8、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织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纤维素酯纤维和短纤维是从醋酸纤维素、丙酸纤维素、三醋酸纤维素、苯甲酸纤维素、醋酸丁酸纤维素、醋酸甲酸纤维素、醋酸丙酸纤维素、苄基纤维素及它们的混合物中选取的。
9、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织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纤维素酯纤维为醋酸纤维素纤维,所述短纤维含量为织物材料重量的5-35%,而易熔纤维含量大约为4-10%(重量)。
10、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织物材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高达20%(重量)的天然纤维素纤维。
11、用权利要求1至10任一项所述的无纺织物材料制造烟草过滤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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