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体标本封埋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3106329.9 | 申请日: | 1993-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606A | 公开(公告)日: | 1993-12-22 |
发明(设计)人: | 李长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长文 |
主分类号: | A01N1/00 | 分类号: | A01N1/00;G09B23/2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66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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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体 标本 制作方法 | ||
1、一种可以把防腐固定的人体标本封埋于可凝结而成的透明基质内的人体标本封埋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封埋所用的树脂,是一种不饱和聚酯树脂,也是一种中活性,中等粘度的邻苯型浇铸用树脂。
2、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人体标本封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不饱和聚酯树脂可以用过氧化甲乙酮或液体过氧化环乙酮作引发剂,环烷酸钴作促进剂。
3、一种人体标本封埋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标本的脱水方法和时间,封埋的技术要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人体标本封埋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
(1)第一次脱水是将标本放入45~55%酒精中,加入8~15%的冰乙酸,标本在酒精中存放40~50小时。
(2)第二次脱水是将标本以(1)中取出用吸水纸吸干后,再放到55~65%酒精中,加入冰乙酸8~15%,停放40~50小时。
(3)第三次脱水是将标本从(2)中取出,用吸水纸吸干后,再放入65~75%酒精中,加入冰乙酸8~15%,停放40~50小时。
(4)第四次脱水是将标本从(3)取出,用吸水纸吸干后,再放入80%~90%~100%~100%酒精中,要在100%酒精中过两次。
(5)将标本从100%酒精中取出后、凉干,用吸水纸将表面的酒精吸干后,整形,修剪并贴上标签后待用。
5、根据权利要求1、2、3所述的人体标本封埋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1)封埋时室温必须保持在20~40℃。(2)将适量的树脂倒入烧杯中,用玻璃棒搅拌后,加入0.5~2%的引发剂继续进行搅拌,然后再加促进剂0.5~6%进行搅拌。(3)将混合的树脂倒入模具内进行打底,待底凝结后,放入标本,再倒入第二层树脂,一般分3~5层灌注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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