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硫化物的制法无效
申请号: | 94109027.2 | 申请日: | 1994-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8711C | 公开(公告)日: | 2000-11-22 |
发明(设计)人: | 堀川泰彦;杉原広之;坂本祐彦;木村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外制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7D249/12 | 分类号: | C07D249/12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秉芬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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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硫化物 制法 | ||
1.硫化物的制法,其中,使具有如下通式(I)的重氮化合物:其式中的R1、R2和R3代表氢原子、卤素原子、低级烷基、低级烷氧塞或三氟甲基,X代表阴离子残基,和具有如下通式(II)的三唑化合物反应:其式中的M代表碱金属或碱土金属,生成具有如下通式(III)的硫化物:其式中的R1,R2和R3的定义如上述,其特征在于:将反应液强制循环到外部热交换器,以便控制反应液的温度。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说的硫化物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将通式(I)的重氮化合物滴加到含有通式(II)三唑化合物的反应液中。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说的硫化物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将通式(II)的三唑化合物滴加到含有通式(I)的重氮化合物的反应液中。
4.按照权利要求1到3任一项所说的硫化物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将通式(I)或(II)的任一试剂间断地滴加到含有另一进行反应的试剂的反应液中。
5.硫化物的制法,其中,具有如下通式(I)的重氮化合物:其式中的R1,R2和R3表示氢原子,卤素原子、低级烷基、低级烷氧基或三氟甲基,X代表阴离子残基和具有如下通式(II)的三唑化合物反应:其式中的M代表碱金属或碱土金属,生成具有如下通式(III)的硫化物:其式中的R1、R2和R3的定义如上述,其特征在于:将通式(I)或(II)任一种试剂间断地滴加到含有进行反应的另一试剂的反应液中。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说的硫化物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将通式(I)的重氮化合物滴加到含有通式(II)三唑化合物的反应液中。
7.按照权利要求5所说的硫化物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将通式(II)的三唑化合物滴加到含有通式(I)重氮化合物的反应液中。
8.按照权利要求5到7任一项所说的硫化物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将反应液强制循环到外部热交换器,以便控制反应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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