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灵芝增视口服液无效
申请号: | 94111793.6 | 申请日: | 1994-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627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1-25 |
发明(设计)人: | 李玉银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玉银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濮家蔚 |
地址: | 612260***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灵芝 口服液 | ||
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含有天然药物成分的眼疾患防治药物。
白内障及老视、弱视、屈光不正、视视经萎缩、辐射性眼伤、视网膜色素变性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视力减退是常见的眼疾患,有效治疗方法不多。《中国药科大学学报》1992(6)383及《眼科研究》1993(4)249等文献指出,各种白内障的形成可能都与氧化作用有关,并报道以谷胱甘肽作为滴眼剂外用,通过维持晶体中的结构蛋白质上的巯基免受氧化,保持还原状态,减少高分子蛋白产生,可防止或延迟白内障发生。谷胱甘肽(GSH)是体内生物代谢中的一种重要抗氧化剂,在体内分布以晶体内最多,是维持晶体透明的重要因素。在动物界中,鹰的视力极强,由高空急速俯冲也可准确无误地捕捉到地面的小动物。已有研究报道,鹰眼视网膜中GSH的含量是人眼中含量的100倍。家兔实验也表明,注射GSH后家兔对过去不能察觉的弱光开始有反应。这就表明,GSH不仅与白内障形成其防治有关,而且还可影响视力的敏锐强弱程度。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根据上述情况,提供一种用于防治白内障和/或多种原因所致的视力减退的内服型口服药液。
本发明口服药液主要含有灵芝水提取物和谷胱甘肽两种有效成分,其重量比为灵芝水提取物1000~1500份(以相当于所含生药量计算),谷胱甘肽(GSH)0.007~0.01份。如上所述,足量的GSH对增强视网膜的光敏性及保护晶体蛋白是有益的。一些天然药物除也富含GSH外,还可对充分发挥其作用起积极的辅助作用。本发明药物组成中选用灵芝即为此目的。现代医学认为,视力减弱,特别是白障形成,与生理老化、局部营养不良及长期紫外或红外线损伤有关,导致晶体蛋白被分解,病变主要表现在晶状体上皮细胞和皮质纤维方面。上皮细胞表现为增生和退行变性,细胞增大,细胞核不明显,细胞间隙裂开形成空泡。皮质纤维变化初起于核附近及赤道部,纤维肿胀、混浊,纤维间有蛋白样液体凝聚,有球状物、破坏的碎屑、蛋白质、脂肪、钙盐等。《本草纲目》记载、灵芝有明目,补肝气,益肾气,安神,增智,生精血等作用,精血注于目,濡养于目,可防治视力减退,提高视力。现代科学发现,灵芝中主要含有还原性物质、氨基酸、蛋白质、甾醇或甾体皂甙及蒽醌类物质等化学成分,在临床上具有活血化瘀作用,可改善上皮细胞皮质纤维,控制上皮细胞增生和退行变性作用。与GSH相结合,证明能调节晶状体,对紫外线、红外线所致的晶状体损伤有保护作用。
在此基础上,如再配合有首乌水提取物1500~3000份和人参水提取物500~1000份(均以相当于含生药重量计)则可进一步提高改善视力和防治白内障的效果。首乌有活血散结作用,人参(或参须)则有补血益元功能。各有效成分相互配合,通过滋补肝肾,清肝明目,通经活络,营养眼球,更好地发挥活血消炎,利水消肿,消除上皮细胞水肿、皮质纤维肿胀和蛋白样液体凝聚等病变,抑制白内障及控制角膜、视网膜疾病发展的作用。这与中国传统医学认为肝肾不足或脾虚,气血生化之源不足,精血亏损,气血不能濡养于目而导致视力减退或生障翳的“目疾与肝肾有关”的观点和论述是相一致的。
本发明口服药液的制备,可先将天然药物按《中国药典》规定预处理后,破碎,常规水煎煮2-3次,合并各次水煮提取液后,按常规浓缩、醇沉、过滤后,得水提取物,再将GSH及适量矫味、防腐(如苯甲酸钠)成分混合均匀后,封装灭菌。口服液中每100毫升含有效成分总量可为10~30克(以生药量计)。
此外,天然药物成分的提取,也可以采用已有报道的低温回流法操作。
表1给出是的本发明口服药液的两个具体组成实例。
由于采用内服方式用药,与前述文献报道的外用滴眼方式相比,药物有效成分的损失大为减少,也更有利于其完全充分地发挥作用。以例1的药物为实验药物,分别对未成熟期白内障患者和低视患者作临床疗效观察的结果见表2。其中的白内障为78例共84只眼,其视力为0.01-0.3,不能矫正,晶体皮质部分透明,散瞳后可见周边眼底,虹膜投影明显存在。低视患者按世界卫生组织1973年制定的“低视及盲视标准”中视力为0.05~0.3的标准确定,156例共167只眼。实验均采取口服每日一次10毫升,连服1月后,改为2-3日服一次10毫升。共服药3月为一疗程,分别平均随访11.9个月和10.8个月,观察疗效。由表2可见,使用本发明药物后,白内障患眼视力恢复到0.5-1.5的比率为91.7%,低视患眼视力恢复到0.5-1.5的比率为91.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玉银,未经李玉银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4111793.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