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通信系终端设备之间传输音频信号的方法和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5195059.2 | 申请日: | 1995-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57679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8-20 |
发明(设计)人: | I·塞贝什真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门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3/50 | 分类号: | H04M3/50;H04M1/65;H04M11/0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铁良,萧掬昌 |
地址: | 联邦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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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终端设备 之间 传输 音频 信号 方法 装置 | ||
1、在使用一个安全传输协议情况下,在ITU-T-V.8或ITU-T-V.8bis初始化和ITU-T V.34调制解调器范围内,通过通信网络从一个通信终端设备(KES)到另一个通信终端设备(KEE)传输音频信号的方法,其具有下面的方法步骤:
a)在发送方通信终端设备(KES)内压缩数字的输入音频信号;
b)压缩的音频信号分成数据块;
c)每一个数据块被标明音频信息数据块或命令数据块;
d)在使用一个符合错误识别、满足所要求安全的传输方法的协议情况下,音频信息数据块从发送方通信终端设备(KES)传输到接收的通信终端设备(KEE)并在该设备存储;
e)存储的音频信息数据块在使用解压方法后,作为数字音频信号输出或进一步处理;
f)为了控制通信过程,通过使用符合所谓的具有错误识别,所需安全的传输方法的协议,命令数据块在发方和收方之间安全地交换。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下面的一种数据压缩方式,依赖于数据块的传输速度,在通信终端设备(KES,KEE)间的压缩音频信号的传输延时比数字的输入音频信号的延时短。
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音频信号是一语音信号。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作为音频信息数据块的标识在控制域中放在各自命令数据模块之前。
5、根据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预先规定一个用于音频信息数据块的标识并且另外规定一个用于语音信息数据块的标识和一个用于命令数据块的标识。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全双工方式中,用于控制的预先规定的控制数据块一般和音频信息数据块一起从发送的通信终端设备(KES)经网络数据通道传输到接收的通信终端设备(KEE)。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ITU-T V.34调制解调器的数据传输范围内,使用符合ITU-T V.8/V.8bis的初始化过程和使用一个具有错误识别、所要求的安全的传输协议。
8、执行符合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方法的设备包括一个通信网络(KN)以及一个发送的通信终端设备(KES)和一个接收的通信终端设备(KEE),它们各自至少有一个一般的电话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此外,通信终端设备(KES、KEE)有一个借助于ITU-T V.8/V.8bis初始化过程、一个具有错误识别,所要求安全的传输协议和一个ITU-T V.34调制解调器去控制数据传输的通信控制设备;发送的通信终端设备(KES)此外至少有一个用于压缩音频输入数字信号的音频编码设备;接收的通信终端设备(KEE)至少有一个解压接收到的音频信息数据的音频解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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