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酰胺衍生物及外用护肤或护发制品无效
申请号: | 96194103.0 | 申请日: | 1996-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206C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03 |
发明(设计)人: | 村山浩一;星野匡秀;楠奥比吕志;永井实;杉野希代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7C233/18 | 分类号: | C07C233/18;A61K7/48;A61K31/1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任宗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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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衍生物 外用 护肤 护发 制品 | ||
1.一种由下式(1)所代表的酰胺衍生物:
其中R1和R2可相同或不同,独立地代表有1至40个碳原子的可任选地羟基化的烃基,R3代表有1至6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的亚烷基或一单键,和R4代表氢原子、有1至12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的烷氧基或2,3-二羟丙氧基,条件是当R3为单键时R4为氢原子。
2.权利要求1的酰胺衍生物,其中在式(1)中,R1是有8至26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烷基或链烯基,R2是有9至25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烷基或链烯基,R3是有1至6个碳原子的线性亚烷基,和R4是氢原子、有1至12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的烷氧基或2,3-二羟丙氧基。
3.权利要求1或2的酰胺衍生物,其中在式(1)中,R1是有12至22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烷基,R2是有11至21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烷基,R3是有1至6个碳原子的线性亚烷基,和R4是氢原子、有1至8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的烷氧基或2,3-二羟丙氧基。
4.权利要求1或2的酰胺衍生物,其中R1是十六烷基,R2是十三烷基,R3是亚丙基,和R4是甲氧基。
5.一种外用护肤制品,包括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定义的酰胺衍生物。
6.一种美发护发制剂,包括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定义的酰胺衍生物。
7.一种药物浴液,包括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定义的酰胺衍生物。
8.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定义的酰胺衍生物用于制备外用护肤制品、美发护发制剂或药物浴液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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