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家用水二次利用处理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9222191.9 | 申请日: | 1999-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2390878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09 |
发明(设计)人: | 周建国;周易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建国 |
主分类号: | C02F9/02 | 分类号: | C02F9/02;//;128;150) |
代理公司: | 山东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姜明 |
地址: | 250014 山东省济南***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家用 二次 利用 处理 装置 | ||
1、家用水二次利用处理装置,它有箱体(1)、水泵(17)及三通阀(8),其特征在于:箱体(1)上分别有彼此相通的净化处理装置和蓄水室(2),三通阀(8)通过进水管(6)与净化处理装置相通,蓄水室(2)与水泵(17)相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水二次利用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箱体(1)的下部有蓄水室(2),箱体(1)的上部有与蓄水室(2)相通的净化处理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水二次利用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净化处理装置内分别有彼此相通的过滤室(5)、吸附室(11)及消毒室(18),消毒室(18)与蓄水室(2)相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家用水二次利用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过滤室(5)内有至少一个过滤板(4),过滤室(5)的底部有与吸附室(11)相通的孔(3)。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家用水二次利用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吸附室(11)的上部有与消毒室(18)相通的孔(13)。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家用水二次利用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消毒室(18)的上部有与蓄水室(2)相通的孔(15)。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水二次利用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蓄水室(2)的底部安装有阀门(20)。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家用水二次利用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过滤室(5)顶部有盖板(10),吸附室(11)及消毒室(18)顶部有盖板(14)。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周建国,未经周建国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9222191.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