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伊班卓酸盐在促进内假体骨整合中的应用有效
申请号: | 99814026.0 | 申请日: | 1999-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329495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1-02 |
发明(设计)人: | 弗里德·鲍斯;安德烈亚斯·A·库尔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什诊断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663 | 分类号: | A61K31/663;A61P19/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胡交宇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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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伊班卓酸盐 促进 内假体骨 整合 中的 应用 | ||
1.伊班卓酸或其生理相容的盐或酯的应用,即在手术后立即及在2~4周内短期使用以改善不用固粘胶固接的内假体的骨整合。
2.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特征在于,伊班卓酸盐的使用剂量为0.1~100μg/kg体重,优选1~100μg/kg体重。
3.权利要求1或2的应用,其特征在于,伊班卓酸盐以溶液形式肠骨外施用,活性物质的含量为0.01~20mg。
4.权利要求1~3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每周施药1~7次。
5.权利要求1~3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施药是周期性和间歇性的。
6.权利要求1~5的应用,其特征在于,髋关节内假体的骨整合得到改善。
7.伊班卓酸或其生理相容的盐或酯的应用,目的是在手术后5周或少于5周时间内,获得髋关节内假体的继发稳定性。
8.权利要求7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在2~4周后获得继发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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