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响弦鼓的保持构造无效
申请号: | 00104972.0 | 申请日: | 2000-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302055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7-04 |
发明(设计)人: | 星野义裕 | 申请(专利权)人: | 星野乐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10G5/00 | 分类号: | G10G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温大鹏 |
地址: | 日本名***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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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响弦鼓的保持构造包括支架本体;在先端具有固定侧角度调节构件的可动管20;可动侧角度调节构件;具有在被保持于中心轴的先端为可回转的上侧筒状本体部的侧面以平面视非120度的角度位置被张设3支保持臂轴支部的上侧环状构件,下侧环状构件,3只响弦鼓保持臂,3只连结臂所成的响弦鼓保持构件;将上侧环状构件固定于中心轴先端用的上侧固定构件;调节下侧环状构件的高度位置的调节帽构件75。 | ||
搜索关键词: | 响弦鼓 保持 构造 | ||
【主权项】:
1.一种响弦鼓的保持构造,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主管(11)与支架脚部(12)的支架本体(10),及被保持于上述主管为高度调节自如且在先端具有固定侧角度调节构件(21)的可动管(20),及对上述固定侧角度调节构件被保持于角度调节自如且具有刻设所定长度的外螺丝部的中心轴(31)的可动侧角度调节构件(30),及具有在上述中心轴的先端被保持于可回转的上侧筒状本体部(42)侧面,以平面视非120度的角度位置被张设3只保持臂轴支部(43A,43B,43C)的上侧环状构件(41),及在被插通于上述中心轴为回转自如的下侧筒状本体部(45)侧面,以与上侧环状构件的保持臂轴支部同一角度位置,张设3支连结臂轴支部(46A,46B,46C)的下侧环状构件(44),及在先端具有保持响弦鼓的下面侧外周部的承受部(55A,55B,55C)且后端被轴着于保持臂轴支部的3只响弦鼓保持臂(50A,50B,50C),及先端被轴着于3只响弦鼓保持臂且后端被轴着于连结臂轴支部的3只连结臂(60A,60B,60C)的响弦鼓保持构件(40),及将上侧环状构件固定于中心轴先端用的上侧固定构件(70),以及配装于上述下侧环状构件的下侧且螺着于中心轴的外螺丝部以调节下侧环状构件的高度位置的调节螺帽构件(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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