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色金属硫化矿及含硫物料的还原造锍冶炼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0113284.9 | 申请日: | 2000-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310241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8-29 |
发明(设计)人: | 唐谟堂;唐朝波;姚维义;杨声海;彭长宏;何静;张多默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南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C22B5/00 | 分类号: | C22B5/00;C22B13/02 |
代理公司: | 中南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龚灿凡 |
地址: | 41008***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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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有色金属硫化矿及含硫物料的还原造锍熔炼方法。本发明将有色金属硫化矿与造锍剂、还原剂、添加剂磨碎混合,然后在900~1300℃的温度下进行还原造锍熔炼。本发明在无二氧化硫生成的情况下一步炼制有色金属粗金属或合金、锍和烟尘,同时回收金、银等贵金属,具有流程简单、回收率高、成本低等优点。本发明适合于铅、锑、铋的单一硫化矿或精矿、复杂硫化矿或精矿以及这些金属的含硫富集物的无污染冶炼,更适合从含金黄铁矿烧渣中回收贵金属。 | ||
搜索关键词: | 有色金属 硫化 物料 还原 冶炼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有色金属硫化矿及含硫物料的还原造锍熔炼方法,其特征在于:本发明将有色金属硫化矿或硫化矿精矿或它们的含硫富集物与造锍剂、还原剂、添加剂磨碎混合均匀后进行还原造锍熔炼,工艺条件为:造锍剂为理论量的1.0~1.5倍,还原剂为理论量的1.2~3.0倍,添加剂量为矿物原料的0.5~20%(wt.),炉料粒度1mm以下,冶炼温度900~1300℃,冶炼时间10~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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