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2.6-二嘧啶氧基苯甲酸季铵盐化合物无效
申请号: | 00136384.0 | 申请日: | 2000-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361103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7-31 |
发明(设计)人: | 孔小林;陈杰;王强;韩世栋;李明智;赵学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浙江省农业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7D239/60 | 分类号: | C07D239/60;A01N43/54 |
代理公司: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圣如 |
地址: | 310023***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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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如结构式(I)所示2,6-二嘧啶氧基苯甲酸季铵盐化合物,系由2,6-二羟基苯甲酸酯化,后与2-甲砜基-4,6-二甲氧基嘧啶缩合,经水解,再与4-N,N-二甲胺基吡啶反应制得。结构式(I)所示的化合物具有高效的除草活性,适用于配制水稻田、玉米田和小麦田用除草剂,它的防治效果好,用量低,除草谱广,低毒,不伤害作物,对环境友好。 | ||
搜索关键词: | 2.6 嘧啶 苯甲酸 铵盐 化合物 | ||
【主权项】:
1、一种嘧啶类化合物,其特征是如结构式(I)所示2,6-二嘧啶氧基苯甲酸季铵盐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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