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荧光灯和具有所述的荧光灯的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0137420.6 | 申请日: | 2000-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338769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3-06 |
发明(设计)人: | 金保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J61/44 | 分类号: | H01J61/44;C09K11/8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封新琴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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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作液晶显示装置背光照明的荧光灯和具有所述的荧光灯的液晶显示装置。所述的荧光灯包括具有最大发光波长范围在大约600nm至620nm的红色荧光粉、具有最大发光波长范围在大约520nm至555nm的绿色荧光粉以及具有最大发光波长范围在大约440nm至460nm的红色荧光粉。所述的绿色荧光粉具有一个最大发光峰或者位于最大发光峰旁边的幅值相当于所述的最大发光峰的约20%或更小的侧峰。因此,借助于除去所述的绿色荧光粉的侧发光峰或者将其减小到最低限度的措施,无须降低白光的亮度就可以大大地提高颜色再现性。 | ||
搜索关键词: | 荧光灯 有所 液晶 显示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荧光灯,该荧光灯包括:最大发光波长在大约600至620nm范围内的红色荧光粉;最大发光波长在大约520至555nm范围内的绿色荧光粉;和最大发光波长在大约440至460nm范围内的蓝色荧光粉,其中,所述绿色荧光粉仅具有相应于大约520至555nm范围内的最大发光波长的一个最大发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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