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低重心特性的高尔夫木杆杆头无效
申请号: | 00205064.1 | 申请日: | 2000-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2408918Y | 公开(公告)日: | 2000-12-06 |
发明(设计)人: | 陈晴祺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晴祺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汤保平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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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中空的金属高尔夫木杆杆头,包含一壳状主体及一焊合于该主体顶侧开口的顶片,其中该主体是以铸造而成,而该顶片则以锻造而成,其厚度较该壳状主体为薄,是在1mm以下,最薄可为0.7mm—0.8mm,使组出的木杆杆头具低重心特性,能将球击得较高较远。 | ||
搜索关键词: | 重心 特性 高尔夫 木杆 | ||
【主权项】:
1.一种具低重心特性的高尔夫木杆杆头,其特征在于,包含有:一主体,以铸造而成,略呈高尔夫木杆杆头的形状,具有一面部、一底部、一背部、一趾部、一跟部及一颈部,且该主体内部中空而呈壳状,其对应于木杆杆头顶部的位置形成一开口;以及一顶片,以金属锻造而成,其形状对应于该主体顶侧的开口,厚度较该壳状主体的厚度为薄且是在1.0mm以下,该顶片是盖合于该开口并与该主体焊接固结,与该主体合成高尔夫木杆杆头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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