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过的原子核废料裂变产生的能量无效
申请号: | 00810605.3 | 申请日: | 2000-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1421037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5-28 |
发明(设计)人: | P·M·布朗 | 申请(专利权)人: | P·M·布朗 |
主分类号: | G21G1/12 | 分类号: | G21G1/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吴磊 |
地址: | 美国密***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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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线性加速器,优选是单频类型,所述加速器将电子加速到约10MeV的能量,这些电子被引入高Z转换器,例如钨,以产生γ射线,所述γ射线被导向燃料例如U238,这产生(γ,f)反应,由此释放200MeV的能量。这种反应不是自持的并且当电子束关掉时反应停止。这种加速器驱动的反应堆如果简单地在10MeV下操作可用于焚烧原子核反应堆的用过的燃料。所述光致裂变产生普通的用过燃料废料产物,例如Cs137和Sr90,其通过(γ,n)反应进行光致裂变,并产生短期存在的或稳定的产品。 | ||
搜索关键词: | 原子 核废料 裂变 产生 能量 | ||
【主权项】:
1.一种热源,其包括由加速器驱动的核反应堆,所述加速器将电子加速至约5至30MeV的能量,并且所述核反应堆包括用过的原子核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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