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据传输系统及用于该系统的记录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0818766.5 | 申请日: | 2000-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433611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7-30 |
发明(设计)人: | 堀吉宏;日置敏昭;金森美和;吉川隆敏;武村浩司;高桥政孝;长谷部高行;古田茂树;畠山卓久;利根川忠明;穴泽健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富士通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H04L9/32 | 分类号: | H04L9/32;G06F12/14;G10K15/02;G06F1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铁良,叶恺东 |
地址: | 暂无信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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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授权服务器(10)配有CRL数据库(306),该数据库用于保存记录在存储装置比如作为存储器卡的存储装置以及作为比如便携电话机的内容再生电路分别对应预定的等级中的、被作为内容数据的传输、再生及转移的禁止对象的特定等级的禁止表。传输控制部(315),在内容数据的传输时,当传输对方的等级被包含在禁止表内时中止传输动作。禁止表也被保存在存储器卡内,传输控制部(315)在传输内容时也一同传送用于对存储器卡内的禁止表进行更新的信息。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传输 系统 用于 记录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数据传输系统,配有:多个终端(100,101);用于把加密内容数据({Data}Kc)及作为用于对上述加密内容数据进行解密获得明码内容数据(Data)的解密密钥的授权密钥(Kc)向上述多个终端传输的内容提供装置(10,11),其中各上述终端包含:用于在与外部之间进行数据收发的第1接口部(1102);至少接收上述授权密钥并予以记录的传输数据解读部(110,115),上述传输数据解读部具有:保存按照通过认证密钥(KPma)解密可认证的状态被加密的、与上述传输数据解读部对应确定的第1等级证明数据(Cmc(m)),并在接收上述授权密钥时通过上述第1接口部进行输出的第1认证数据保存部(1400);用于记录上述加密内容数据及上述授权密钥的第1存储部(1415,1440),上述内容提供装置包含:用于在与外部之间收发数据的第2接口部(350);从上述第2接口部接收按照通过利用上述认证密钥解密可证明合法性的状态被加密的上述第1等级证明数据,并用于利用上述认证密钥解密以确认上述合法性的第1认证处理部(312);用于保存列有作为上述传输禁止对象的上述第1等级证明数据的禁止等级表(CRL)的禁止等级表保存部(306);当在上述第1认证处理部获得的上述第1等级证明数据包含在由禁止等级表保存部保存的上述禁止等级表内的场合下,至少中止上述内容密钥的传输动作的传输控制部(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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