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受污染江河底泥烧制建材制品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1105480.8 | 申请日: | 2001-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371883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0-02 |
发明(设计)人: | 徐基璇;王中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济大学;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主分类号: | C04B33/02 | 分类号: | C04B33/02;C04B33/13;C02F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92***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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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受污染江河底泥烧制建材制品的方法,采用在受污染底泥中加入含铝工业废渣和助溶剂,利用烧制过程中的高温处理掉底泥中的污染物,并且不会造成底泥中污染转移和产生二次污染,解决了处理受污染江河底泥的困难,使得受污染江河底泥作为建筑材料的原料,也为建材行业开拓了原料的来源,避免了建材业与农业争夺农田,更可变废为宝达到了把废弃物资源化,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
搜索关键词: | 污染 江河 烧制 建材 制品 方法 | ||
【主权项】:
1.受污染江河底泥烧制建材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受污染的江河底泥作为原料,对其进行垃圾分离,粗细分级得到烧制品细料,作为原料的江河底泥用量大于50%(重量百分比)和粉煤灰用量不超过45%(重量百分比),加入的助燃材料为0~35%(重量百分比),助熔材料为0~10%(重量百分比),粘结材料为0~25%(重量百分比),经充分拌和,均化处理后制成坯料,经干燥处理后进行烧制,其中在窑炉内温度达到800℃后以单位时间10℃~40℃升温至烧成温度,经保温,冷却后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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