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排烟回流燃煤锅炉无效
申请号: | 01109016.2 | 申请日: | 2001-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853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1-07 |
发明(设计)人: | 李树藩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树藩 |
主分类号: | F24H1/28 | 分类号: | F24H1/28;F23B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2200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发明排烟回流燃煤锅炉,是在上顶和四周封闭的外水套复罩中的炉壁上开可控流量的回流孔(36)或开回流缝(18)或开其回流组合通路;使手烧层燃锅炉在投煤后,和封火,压火运行期间,排烟中的未完全燃烧可燃物,汇合空气,穿过炉膛高温氧化区燃烧;同时扩大了燃烧室上部的回流通路,并增加了炉膛氧化区的温度,较均匀地控制一次投煤周期的燃烧速度。将现有手烧小型层燃锅炉改造成节约燃料,消烟除尘先进的环保型锅炉。 | ||
搜索关键词: | 回流 燃煤 锅炉 | ||
【主权项】:
1、一种加热水的排烟回流燃煤锅炉,由上顶封闭的外水套(2)覆罩内水套(5)和燃烧炉(4)组成,外水套(2)高端与内水套(5)有联接水管(3)相通,外水套(2)下部有进冷水管;外水套(2)下口(35)与大气相通,内水套(5)顶部高端有出热水管(1);内水套(5)罩在燃烧炉(4)的火焰上形成燃烧室;在燃烧炉(4)上沿与内水套(5)下沿之间留有的排烟进气夹缝与外水套(2)内壁和燃烧炉(4)外壁之间留有排烟回流烟道(9)相通;外水套高点与其上方的出热水管有耐低压胶管(23)相通;燃烧炉膛下装炉排(19),炉排下有碴仓(38)和碴仓门(22),其特征是:在上封顶和运行状态中四周封闭的,仅有下口敞开的外水套(2)覆罩中的燃烧炉(4)的炉壁上开回流孔(7)(36),或开回流缝(18),或开孔缝结合或伸进炉膛的回流组合通路(24)(30);在炉膛燃煤高温氧化区耐火炉墙(11)外层的炉壁上装有保温层(10),及炉排(19)上装可更换的组合通风柱(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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