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产染料中间体时产生废液的治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1112294.3 | 申请日: | 2001-04-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52827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6-09 |
发明(设计)人: | 吴开祯;肖宝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中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肖宝清 |
主分类号: | C02F1/02 | 分类号: | C02F1/02;//C02F103∶3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50053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利用水煤浆技术对染料厂在生产染料中间体即H酸单钠盐产生的H酸单钠盐废液(简称H酸废母液)进行治理,进而使染料厂产生H酸废母液达标排放的治理方法,首先,回收H酸废母液中的硫酸钠,然后将煤与回收过硫酸钠的固含量浓度为3-40%的H酸废母液一起按照重量比1∶8-2∶1的范围制备成水煤浆,加入石灰石,使煤浆PH值≥7,供锅炉燃用,煤采用灰份含量为1-65%,挥发份为15-40%,发热量为15-30MJ/Kg,锅炉配烧煤为锅炉总燃煤量的10-70%,水煤浆中煤的比例大于50%时,可单独燃烧水煤浆,具有投资小、运行成本低、安全实用、工艺先进、操作简单易行等特点,可向所有染料厂推广。 | ||
搜索关键词: | 生产 染料 中间体 产生 废液 治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生产染料中间体时产生废液的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a、回收H酸废母液中的硫酸钠,b、将煤与回收过硫酸钠的固含量浓度为3-40%的H酸废母液一起按照重量比1∶8-2∶1的范围制备成水煤浆,同时加入适量的石灰石,使煤浆PH值≥7,以供燃煤锅炉燃用,其中煤采用灰份含量为1-65%,挥发份为15-40%,发热量为15-30MJ/Kg,水煤浆燃烧时,锅炉内仍有配烧煤,其比例为锅炉总燃煤量的10-70%。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河南中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肖宝清,未经河南中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肖宝清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01112294.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