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牙膏基质分离使用法无效
申请号: | 01114918.3 | 申请日: | 2001-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383808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11 |
发明(设计)人: | 孙国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国强 |
主分类号: | A61K7/16 | 分类号: | A61K7/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101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牙膏(液)基质分离使用法,具体说是清洁基质与护理基质完全分离使用,在使用时间上分开前、后使有,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可科学合理的使牙膏液)的两种基质在实际应用中各司其职,从而使其不增加使用成本的情况下,护理功效明显的加强。 | ||
搜索关键词: | 牙膏 基质 分离 使用法 | ||
【主权项】:
1.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牙膏(液)基质分离使用法,具体说是使最终作用于口腔及牙齿的两种不同功效的清洁基质与护理基质完全分离使用,在使用时间上分开前、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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