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步行倍速器无效
申请号: | 01116054.3 | 申请日: | 2001-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385334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18 |
发明(设计)人: | 姜海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姜海波 |
主分类号: | B62K17/00 | 分类号: | B62K17/00;B62M2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450 天津市塘***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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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步行倍速器包括小型车架和传动、转向、刹车机构;传动机构包括带前高后低托架的传力带、滚轴、轴端轮和副轮。人可在传力带上自然行走,传力带将人的重力之下滑分力自动转变为前滚轴的转动力矩,并经轴端轮和副轮传递到车轮上,使车体加速前进。这种特殊构造使驱车人不必学习自然行走之外的任何技能,不必作出特殊施力动作就能大幅度提高步行的速度,并且应用范围可以扩大到能步行的所有人,包括能行走的儿童、老年人和体弱多病者。 | ||
搜索关键词: | 步行 倍速器 | ||
【主权项】:
1、作为一种轮式脚踏车的步行倍速器,包括支地轮(7、8、19、20)、车架(14)和传动装置,其特征是:传动装置由环形传力带(1)、前滚轴(2)及其左右两个轴端轮(4、5)、前端两个支地轮(7、8)对应的两个副轮(9、10)以及后滚轴(3)组成,它们之间的连接方式为:环形传力带(1)的前后两端分别环绕前滚轴(2)和低于并平行于前滚轴(2)的后滚轴(3),并受之支撑,后滚轴(3)安装在车架(14)的后端,前滚轴(2)的左右两端分别与两个轴端轮(4、5)相连,两个副轮(9、10)分别与车体前部的两个支地轮(7、8)共轴连接,该两副轮(9、10)又分别与上述两个轴端轮(4、5)外接,在前滚轴(2)与轴端轮(4、5)之间,或者在副轮(9、10)与前支地轮(7、8)之间,至少有一处设置单向传动机构,传动方向为传力带(1)上方向后运动时能把转动力矩传给两个前端支地轮(7、8),反之则不传递转动力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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