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夹具无效
申请号: | 01117437.4 | 申请日: | 2001-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64392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9-01 |
发明(设计)人: | 永井茂和;齐藤昭男;弓场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SMC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23Q3/06 | 分类号: | B23Q3/06;B25B5/1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范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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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齿轮机构(34)包括:一第一齿轮(38),该第一齿轮(38)与旋转驱动源(16)的驱动轴(20)共轴连接;一第二齿轮(44),其与第一齿轮(38)啮合,以及一第三齿轮(45),其与第二齿轮(44)啮合,且与丝杠螺母(48)成一体地互锁。第一至第三齿轮(38、44、45)的直径小于上夹具体(12a)的宽度(C)和下夹具体(12b)的宽度(B)。 | ||
搜索关键词: | 夹具 | ||
【主权项】:
1.一种能够通过利用可旋转的夹持臂而夹持工件的电夹具,所述电夹具包括:一主体部分,该主体部分包括一个上部主体(12a)和一个下部主体(12b);一旋转驱动源(16),该旋转驱动源(16)根据电信号而被驱动旋转;一齿轮机构(34),该齿轮机构(34)传递所述旋转驱动源(16)的旋转驱动力;一滚珠丝杠机构(36),该滚珠丝杠机构(36)包括滚珠丝杠(52),用于将由所述齿轮机构(34)传递的旋转运动转换成直线运动;以及一肘杆机构(30),该肘杆机构(30)将由所述滚珠丝杠机构(36)传递的所述直线运动转换成所述夹持臂(18)的旋转运动,其中:所述齿轮机构(34)包括:一第一齿轮(38),该第一齿轮(38)与所述旋转驱动源(16)的驱动轴(20)共轴连接;一第二齿轮(44),该第二齿轮(44)设有用于与所述第一齿轮(38)的第一齿(40)啮合的第二齿(42),且该第二齿轮(44)基本平行于所述驱动轴(20)的轴线布置;以及一第三齿轮(45),该第三齿轮(45)设有用于与所述第二齿轮(44)的所述第二齿(42)啮合的第三齿(43),且该第三齿轮(45)与丝杠螺母(48)成一体地互锁,所述第一至第三齿轮(38、44、45)的直径小于所述上部主体(12a)和下部主体(12b)的宽度(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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