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记录与显示考试者指纹的考试试卷无效
申请号: | 01123542.X | 申请日: | 2001-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336286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2-20 |
发明(设计)人: | 李秀英;李秀华;范莲珠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秀英;李秀华;范莲珠 |
主分类号: | B42D15/00 | 分类号: | B42D1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09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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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能够确认考试者身份的考试试卷。此试卷能够准确地、可靠地、简单地记录与显示考试者的指纹。在试卷的顶端开一个窗口或若干窗口,窗口用透明薄膜遮盖,在试卷的顶端施加粘胶,此粘胶用容易与此粘胶分离的膜状物覆盖。使用时,揭去粘胶上的覆盖物,将指纹按在指定的位置,再将试卷的顶端折叠且牢固粘合,透过窗口处的透明薄膜可显露指纹。透明薄膜同时具有保护试卷所记录的指纹的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记录 显示 考试者 指纹 考试 试卷 | ||
【主权项】:
1.记录与显示考试者指纹的考试试卷,其构成如下:在试卷的顶端(上端与下端不限)有一个窗口或若干窗口,窗口用可以显露指纹的透明薄膜遮盖,在试卷的此顶端施加粘胶,此粘胶用容易与此粘胶分离的膜状物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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