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刑侦用紫外照相机有效
申请号: | 01129954.1 | 申请日: | 2001-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53091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6-09 |
发明(设计)人: | 刘兰平;庞国强;吴安律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兰平;重庆明光仪器厂 |
主分类号: | G03B19/04 | 分类号: | G03B19/04;G02B13/14;G03B17/17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知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成义生 |
地址: | 518008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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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刑侦用紫外照相机,它包括机身、装于机身前部的镜头及装于镜头后部的第一反光镜,其特征在于,镜头为允许紫外光通过的紫外镜头,且镜头前装有只允许紫外光通过的紫外滤光片;第一反光镜为反射紫外光的紫外增强反光镜;机身内设有图像高倍放大用的紫外倍增管及放大指纹图像用的观察目镜,紫外倍增管用固定座固定于机身内原取景器位置处。紫外倍增管与观察目镜之间设有第二反光镜。该相机设有保护电路,保护电路包括稳压电路、镜头拆卸保护开关及后盖开盖保护开关。本发明将紫外照相机构与普通相机有机地结合为一体,因而可象使用普通相机一样直接观察和拍摄指纹图像,且具有轻便、高效、实用等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刑侦 紫外 照相机 | ||
【主权项】:
1、一种刑侦用紫外照相机,包括机身(10)、装于机身前部的镜头(20)及装于镜头后部的第一反光镜(30),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20)为允许紫外光通过的紫外镜头,且镜头前装有只允许紫外光通过的紫外滤光片(40);所述第一反光镜(30)为反射紫外光的紫外增强反光镜;机身内设有图像高倍放大用的紫外倍增管(50)及放大指纹图像用的观察目镜(60),紫外倍增管与观察目镜之间设有第二反光镜(70);所述紫外倍增管(50)用固定座(51)固定于机身内原取景器位置处;该相机设有保护电路(80),该保护电路包括稳压电路(81)、镜头拆卸保护开关(82)及后盖开盖保护开关(83),其中稳压电路与紫外倍增管(50)连接,镜头拆卸保护开关及后盖开盖保护开关与电源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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