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在线核证合约付帐的方法及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1817234.2 | 申请日: | 2001-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470031A | 公开(公告)日: | 2004-01-21 |
发明(设计)人: | 任栋仑;黄福善;李相仁;沈柄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新韩银行;三星物产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分类号: | G06F17/6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韩宏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购方公司对交易对方的货物、维护或工程服务付费的方法及装置,其中:(1)金融机构与购方公司之间的应收帐款的转帐协议由注册的电子认证机构基于购方公司通过电信网传送的应收帐款的详细情况进行核证及认证,其中应收帐款被用作抵押,及(2)基于所述核证及认证的应收帐款的转帐协议借助提供的贷款在应收帐款到期日(它是传统的票据期满日期)之前将与应收帐款数额相等的数额提供给交易对方。 | ||
搜索关键词: | 通过 在线 合约 付帐 方法 装置 | ||
【主权项】:
1.基于在线认证转帐协议交付应收帐款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收集由已从交易对方购买了货物或服务的购方公司通过计算机数据通信方法输入的交易对方的应收帐款报表;(b)使记录在所述报表中的所述交易对方通过计算机数据通信方法确认所述收集的报表;(c)通过计算机数据通信方法与所述交易对方签定协议,以及从公认的电子认证机构获得认证,在所述协议下应收帐款被转帐且交易对方通知转帐的权利被转移(“转帐协议”);(d)在获得所述认证后,在交易对方基于应收帐款的担保通过计算机数据通信方法或通过书面方式请求贷款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作出相关贷款数额的支付;(e)在应收帐款的到期日从所述购方公司接收与应收帐款数额相等的数额;及(f)检验以确定贷款是否已被提供给所述交易对方,且如果该贷款已提供,则收集所述接收数额作为对贷款的偿还;或如果该贷款未被提供,则将接收数额自动地转到交易对方的帐户上。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新韩银行;三星物产,未经株式会社新韩银行;三星物产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01817234.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编织设计系统
- 下一篇:远程服务提供系统与收费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