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骨坏死和处理有发展为骨坏死危险的患者用的药物无效
申请号: | 01822536.5 | 申请日: | 2001-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529604A | 公开(公告)日: | 2004-09-15 |
发明(设计)人: | 戴维·G·利特尔;尼古拉斯·C·史密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亚尔·亚历山德拉儿童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K31/663 | 分类号: | A61K31/663;A61P19/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益芬;巫肖南 |
地址: | 澳大利亚*** | 国省代码: | 澳大利亚;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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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用于治疗骨坏死和/或剥脱性骨坏死的双膦酸盐。所述药物进一步可用来预防骨坏死和/或剥脱性骨坏死以及与两种疾病关联的任何并发症的发作。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坏死 处理 发展 危险 患者 药物 | ||
【主权项】:
1.一种选自至少一种双膦酸盐的药物,用于治疗骨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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