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金柚酿造食用酒的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02115150.4 申请日: 2002-04-20
公开(公告)号: CN1451738A 公开(公告)日: 2003-10-29
发明(设计)人: 王绍栋 申请(专利权)人: 王绍栋
主分类号: C12G3/02 分类号: C12G3/02
代理公司: 汕头市高科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王少明
地址: 514087 广东省梅*** 国省代码: 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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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明公开一种用金柚酿造食用酒的方法,以沙田柚果肉为主要原料,配以糯米饭和水,用酵母菌糖化和发酵后,蒸馏成半成品酒,再加糯米饭二次发酵、二次蒸馏并陈酿制得成品酒。本发明直接用鲜果肉进行发酵,与现有技术相比,省略压榨、消毒果汁工艺,沙田柚的利用率提高了两倍,通过严格控制发酵过程,解决了发酵过程中变酸、变味及香味不足、口感不佳等质量问题,使酿造的金柚酒入口清醇,具有浓郁果香和糯米酒的醇香。
搜索关键词: 用金柚 酿造 食用 方法
【主权项】:
1.一种用金柚(沙田柚)酿造食用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一)、选用成熟金柚,去皮,剔除果核,得果肉;(二)、取糯米,清洗,蒸煮成糯米饭,冷却至室温;(三)、取果肉和糯米饭混合成原料,其中果肉占原料总重量80-90%,糯米饭占原料总重量10-20%,加入酵母,酵母的加入量为原料总重量的0.1-0.2%,均匀混合后放入陶瓷发酵罐,再按每100千克原料5-10千克水的比例加水,37-42℃下糖化40-60小时后,降温至33-36℃密封进行一次发酵28-40天;(四)、取发酵后的原液蒸馏成半成品酒,将半成品酒装入容器中储藏5-15天;(五)、取储藏后的半成品酒按半成品酒80-90%(重量)、糯米饭10-20%(重量)的比例混合,按混合后总重量0.1-0.2%的比例加入酵母,放入陶瓷发酵罐,密封进行二次发酵18-30天;(六)、取二次发酵后的母液进行二次蒸馏,取酒度在42%(体积)以上部分得成品酒,装罐放入地窖陈酿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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