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2128554.3 | 申请日: | 2002-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1432861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7-30 |
发明(设计)人: | 前田晴夫;祐成一洋;山小濑宽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而慕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B17/12 | 分类号: | G03B17/1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铁良,叶恺东 |
地址: | 暂无信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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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在配有资料承载用平台的摄像装置中,由于平台需要一定的面积,因此装置整体的小型化曾被限制。在作为一种摄像装置的资料提示装置100中,平台120由固定构件121及2个展开构件122、123构成,相对固定构件121可旋转地支承展开构件122、123。在资料提示装置100使用时,把各构件配置为一张平台状,以确保较大的资料承载用面积,在收拢时,把展开构件122、123折叠到摄像机保持构件145与支臂构件143。其结果是,收拢后的装置形状极小,其可搬运性被大大改善。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配有用于承载被摄像物体的平台和以该平台侧作为摄像方向的摄像机的摄像装置,配有在前端附近装有上述摄像机,把该摄像机保持在可对上述平台摄像的位置的摄像机支持构件,同时上述平台在该摄像装置不使用时被收拢为小于使用时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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