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香坛肉的制作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02133324.6 申请日: 2002-06-21
公开(公告)号: CN1157122C 公开(公告)日: 2004-07-14
发明(设计)人: 李全华 申请(专利权)人: 李全华
主分类号: A23L1/311 分类号: A23L1/311;A23L1/01
代理公司: 成都博通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谢焕武
地址: 625300四川省雅*** 国省代码: 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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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香坛肉的制作方法,其特征是按以下步骤进行:①、将鲜猪肉去骨、洗净,选取带皮且肥瘦相间的肉块作为原料肉;②、在每100公斤原料肉中加入2.8~3.2公斤食盐,拌和均匀后,在0~15℃下放置12~24小时;③把锅烧烫至80~100℃,将上步加工后的原料肉肉皮部位在锅内摩擦至肉皮发黄,再对该原料肉施以清洁后晾干;④、在锅内放入化猪油,将上步制得的原料肉放入化猪油内炸制,使原料肉水份全干,表面略显金黄;⑤、将炸制后的原料肉取出装入容器,并将熔化的化猪油也充入该容器内,让熔化的化猪油的油面淹过原料肉;⑥、将容器密闭,在-10~10℃的温度下放置12小时以上,即得成品。
搜索关键词: 香坛肉 制作方法
【主权项】:
1、一种香坛肉的制作方法,其特征是按以下步骤进行:①、将鲜猪肉去骨、洗净,选取带皮且肥瘦相间的肉块作为原料肉;②、在每100公斤原料肉中加入2.8~3.2公斤食盐,拌和均匀后,在0~15℃下放置12~24小时;③、把锅烧烫至80~100℃,将上步加工后的原料肉肉皮部位在锅内摩擦至肉皮发黄,再对该原料肉施以清洁后晾干;④、在锅内放入化猪油,将上步制得的原料肉放入化猪油内炸制,炸制时先将化猪油与浸没于其内的原料肉加热至110~130℃,在该温度下保持40~60分钟后,再降温至80~100℃,保持20~30分钟,再加热至110~130℃,保持3~8分钟,使原料肉水份全干,表面略显金黄;⑤、将经上步炸制后的原料肉取出装入容器,将溶化的化猪油也充入该容器内,让熔化的化猪油的油面淹过原料肉;⑥、将容器密闭,在-10~10℃的温度下放置12小时以上,即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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