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由履带式通井机改制成的轮式通井机无效
申请号: | 02210443.7 | 申请日: | 2002-03-01 |
公开(公告)号: | CN2536784Y | 公开(公告)日: | 2003-02-19 |
发明(设计)人: | 刘本让;郝都 | 申请(专利权)人: | 郝都;刘本让 |
主分类号: | E21B41/00 | 分类号: | E21B41/00 |
代理公司: | 鞍山华惠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阎福波 |
地址: | 114042 ***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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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由履带式通井机改制成的轮式通井机,用前后轮式走行机构代替履带式走行机构,设置前轮转向控制机构,在通井机的前、后端设置两头带支撑立柱的前横梁和后横梁,前轮转向控制机构包括方向盘和脚踏板,支撑立柱采用带插销机构的液压支柱。这种轮式通井机可以实现通井机在柏油路面上自由行走,及时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既保护了柏油路面,又节省转移的费用,并保留了原通井机的全部功能。 | ||
搜索关键词: | 履带式 通井机改 制成 轮式 通井机 | ||
【主权项】:
1,一种由履带式通井机改制成的轮式通井机,其特征在于:用前后轮式走行机构(2)、(1)代替履带式走行机构,设置前轮转向控制机构(3),在通井机的前、后端设置两头带支撑立柱(5)、(5’)的前横梁(4)和后横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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