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化燃煤炉无效
申请号: | 02233395.9 | 申请日: | 2002-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2540568Y | 公开(公告)日: | 2003-03-19 |
发明(设计)人: | 顾廷路 | 申请(专利权)人: | 顾廷路 |
主分类号: | F24B1/183 | 分类号: | F24B1/183;F23L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汇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高云瑞,绳立成 |
地址: | 10260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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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气化燃煤炉,属于燃烧用设备领域,具有内、外水套(6)和(7),二者之间形成环形烟室(9);具有可活动下灰的炉壁(17);还具有贮煤仓兼气化室(25),与炉口(4)和炉腔(8)配套;有益之处在于双层水套,热效率高,积灰易清理;贮煤仓兼气化室(25)结构,能提高煤的燃烧效率、减少加煤次数、增加热量供给,并且有利于环境保护;使用简单方便、部件可替换性强;易制作、成本低;尤其适用于广大农村,即适用于采暖、浴洗,又能用于烧水做饭。 | ||
搜索关键词: | 气化 燃煤 | ||
【主权项】:
1、气化燃煤炉,具有炉盘(1)、炉身(2)、底座(3)、内衬(22)、保温层(23)及相应的附助部件,其特征在于:炉身(2)具有双层水套,结构如下:内水套(6)和外水套(7)之间具有环形烟室(9),内水套(6)的内壁组成炉腔(8),两水套通过连通盘(11)和连通管(12)相互连通,并接有进水口(13)和出水口(14):炉腔(8)与环形烟室(9)之间通过内水套(6)上的连通孔(10)相互连通;环形烟室(9)具有向外排烟的外连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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