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煤气发生锅炉无效
申请号: | 02233626.5 | 申请日: | 2002-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2537894Y | 公开(公告)日: | 2003-02-26 |
发明(设计)人: | 裴运堂;王志起 | 申请(专利权)人: | 裴运堂 |
主分类号: | F23B1/14 | 分类号: | F23B1/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56001 河北省邯郸市学院***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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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煤气发生锅炉,由煤气发生装置、煤气点火器、煤气燃烧器、煤气燃烧室、换热装置、外壳及其附件组成,其特点是煤气燃烧室直接与锅炉盛水室及换热装置相接,既节省管道,又节约燃料,因而可以提高热效率,节约能源。其优点为体积小、重量轻、出力高、结构简单、合理,使用、维修方便,是一种理想的煤气发生锅炉。 | ||
搜索关键词: | 煤气 发生 锅炉 | ||
【主权项】:
1、一种煤气发生锅炉,由煤气发生装置(6),煤气点火器、煤气燃烧器(7)、煤气燃烧室(9)、换热装置、外壳(13)及其附件组成,其特征是煤气发生装置(6)有基础水封池(1)、活动炉排(22)、鼓风机(25)、一次性风管(24)、二次风管(26)、内胆(5)和燃烧器(7)构成,基础水封池(1)在最下面,活动炉排(22)在炉灰室上,鼓风机(25)、一次风管(24)、二次风管(26)在炉体外壳(13)和内胆(5)外,一次风管(24)、二次风管(26)连接鼓风机(25)和炉体外壳(13)与内胆(5),活动炉排(22)在内胆(5)内,燃烧器(7)在内胆(5)上面,煤气点火器在煤气燃烧器(7)内,煤气燃烧器(7)在煤气发生装置(6)上面,煤气燃烧室(9)、换热装置在煤气燃烧器(7)上面,煤气发生装置(6)与煤气燃烧室(9)之间设有隔板(21),烟室(12)、烟囱(14)在换热装置的上面,外壳(13)设在上述构件的外面,外壳(13)与上述构件形成的空间为盛水室,烟囱(14)从炉体外壳(13)上面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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