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微型显示器和移动电话无效
申请号: | 02292557.0 | 申请日: | 2002-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2620437Y | 公开(公告)日: | 2004-06-09 |
发明(设计)人: | 沈振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利美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247 | 分类号: | H04M1/247;H04M1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忠忠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中国澳门;8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包含附加显示接口的微型显示器和一种包含附加显示接口的移动电话。通过在微型显示器中设置用于接收和处理来自移动电话的图像和视频显示数据的附加显示接口,微型显示器可以显示移动电话接收的图像和视频数据,通过在移动电话中设置用于处理和发送图像和视频数据的附加显示接口,可以将移动电话接收的图像和视频数据在微型显示器中显示。从而在不会太多增加移动电话费用的情况下,可以实现移动电话的图像和视频数据显示,并且在不会太多增加微型显示器费用的情况下,微型显示器可以显示移动电话接收的图像和视频数据。 | ||
搜索关键词: | 微型 显示器 移动电话 | ||
【主权项】:
1.一种微型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附加显示接口,所述附加显示接口与移动电话的附加显示接口相连接,用于接收并处理来自移动电话的图像和视频显示数据,以供所述微型显示器显示。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利美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华利美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02292557.0/,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翻盖式手机及其输入键盘
- 下一篇:电话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