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的联用产品无效
申请号: | 02820566.9 | 申请日: | 2002-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1571669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1-26 |
发明(设计)人: | H·比斯乔夫;J·-P·斯塔斯奇 | 申请(专利权)人: | 拜耳医药保健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415 | 分类号: | A61K31/41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连涛;徐雁漪 |
地址: | 德国莱***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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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联用产品,其包含至少一种活性组分A和至少一种活性组分B作为药物活性成分,其中的活性组分A是可溶性鸟苷酸环化酶的直接刺激剂,活性组分B是降脂剂。两种活性组分A和B可以同时或者以时间上分开的方式使用,即呈功能性单位或者彼此分开的形式。 | ||
搜索关键词: | 联用 产品 | ||
【主权项】:
1.一种联用产品,其包含至少一种活性组分A和至少一种活性组分B作为药物活性成分,其特征在于活性组分A是可溶性鸟苷酸环化酶的直接刺激剂以及活性组分B是降脂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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