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相机主体无效
申请号: | 03101443.7 | 申请日: | 2003-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4328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7-30 |
发明(设计)人: | 村上直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尼康 |
主分类号: | G03B17/02 | 分类号: | G03B17/02;G03B19/02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谷惠敏,关兆辉 |
地址: | 暂无信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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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照相机主体包括第1主体,具有可以安装摄影透镜的摄影透镜安装部;和第2主体,具有使摄影用记录介质定位的基准面;第1主体和第2主体的基准面实质上被安装在同一平面。 | ||
搜索关键词: | 照相机 主体 | ||
【主权项】:
1.一种照相机主体,包括:第1主体,具有可以安装摄影透镜的摄影透镜安装部;和第2主体,具有使摄影用记录介质定位的基准面,所述第1主体和所述第2主体的所述基准面实质上被安装在同一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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