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烟花用无烟发射药无效
申请号: | 03118004.3 | 申请日: | 2003-01-03 |
公开(公告)号: | CN1431181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7-23 |
发明(设计)人: | 张佳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佳贤 |
主分类号: | C06B31/00 | 分类号: | C06B31/00;C06B21/00;F42B4/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30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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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烟花用无烟发射药及其制备方法,是一种新的烟花用发射药。其特征为用过期报废的枪、炮弹用单基药为主要原料,加入一定组份的重铬酸铵和木炭,经粉碎成120目细粉,从而可混合制成1-1.5mm微粒状烟花用无烟发射药,外观为黄灰色,药物含水量为1-2%。用本发明的产品制作烟花,燃放时具有发射高度高、无烟、无味、无残渣的特点,符合环保型烟火剂要求,可广泛应用于各类烟花制品。 | ||
搜索关键词: | 烟花 无烟 发射 | ||
【主权项】:
1、一种烟花用无烟发射药,采用过期报废的枪、炮弹用单基药为主要原料,加入一定组份的重铬酸铵和木炭,经粉碎成120目细粉,从而可混合制成1-1.5mm微粒状烟花用无烟发射药,外观为黄灰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组成无烟发射药是由下述原料的配比为废单基药占重铬酸铵、木炭和废单基药总重量的重量百分比为83-87%,重铬酸铵占废单基药、木炭和重铬酸铵的总重量的重量百分比为15-20%,木炭占废单基药、重铬酸铵和木炭总重量的重量百分比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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