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原味槟榔、原味槟榔卤水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3124609.5 | 申请日: | 2003-06-27 |
公开(公告)号: | CN1481720A | 公开(公告)日: | 2004-03-17 |
发明(设计)人: | 张国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国浩 |
主分类号: | A23L1/221 | 分类号: | A23L1/221;A23L1/24 |
代理公司: | 株州市长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志刚 |
地址: | 41200***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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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原味槟榔、原味槟榔卤水及其制作方法,属于食用蛋白质组合物类。组份重量百分比是琼脂0.5-10%,糖类、其它可食类物质90-99.5%,食用香料等辅料适量。制作方法是将重量百分比为0.5-10%的琼脂溶解后和90-99.5%的糖类、其它可食类物质充分混合、适当加温而成,糖类和其它可食类物质可根据不同口味进行任意混合。原味槟榔的制作方法,将干槟榔果洗净、泡制切块后,在切成的小船状槟榔块上涂以原味槟榔卤水后粘放一参片,其有益效果在于本卤水没有石灰碱性,对口腔粘膜及牙齿的损伤大为减轻,在50℃时仍不烊化,从而可保持槟榔原有的色、香、味,采用该种卤水的原味槟榔具有独特的强身健体之功效。 | ||
搜索关键词: | 槟榔 卤水 及其 制作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原味槟榔、原味槟榔卤水及其制作方法,原味槟榔卤水含有琼脂 0.5-10%糖类、其它可食类物质 90-99.5%食用香料等辅料适量制作方法是将重量百分比为0.5-10%的琼脂溶解后和90-99.5%的糖类、其它可食类物质充分混合、适当加温而成,糖类和其它可食类物质可根据不同口味进行任意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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