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精氨酸对糖尿病皮肤组织“隐性损害”的改善作用有效
申请号: | 03141583.0 | 申请日: | 2003-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1568957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1-26 |
发明(设计)人: | 陆树良;谢挺;葛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K31/198 | 分类号: | A61K31/198;A61K9/00;A61P3/10;A61P17/0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迅 |
地址: | 20002***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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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精氨酸的用途,它用于制备治疗糖尿病皮肤隐性损害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的隐性损害包括(a)皮肤组织糖含量高于正常值;(b)皮肤组织糖基化终末产物含量高于正常值;(c)皮肤组织的表皮厚度小于正常值;(d)皮肤组织“增而不殖”;(e)无创伤皮肤组织出现异常炎症反应。“隐性损害”是导致糖尿病患者皮肤变薄的重要原因,而精氨酸能够显著改善治疗这种隐性损害,使糖尿病患者的皮肤回复至接近正常厚度。 | ||
搜索关键词: | 精氨酸 糖尿病 皮肤 组织 隐性 损害 改善 作用 | ||
【主权项】:
1.一种精氨酸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用于制备治疗糖尿病皮肤隐性损害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的隐性损害选自下组:(a)皮肤组织糖含量高于正常值,即大于0.3963mg/克皮肤组织;(b)皮肤组织糖基化终末产物含量高于正常值,即大于22.6±5.1μ/mg羟脯氨酸;(c)皮肤组织的表皮厚度小于正常值,即小于0.0318±0.007mm;(d)皮肤组织中表皮细胞处于G2/M期的细胞比例低于正常值,即小于2.22%;真皮细胞中处于S期的细胞比例高于正常值,即高于17.17%;(e)无创伤皮肤组织出现炎症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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