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共混法生产芳香纤维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3144254.4 | 申请日: | 2003-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594684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3-16 |
发明(设计)人: | 霍英;李泽民;赵福岐;曾祥义;方青;魏玉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D01F8/14 | 分类号: | D01F8/14;D01D5/098 |
代理公司: | 天津德赛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融生 |
地址: | 300271天津市大港区中国石***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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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芳香纤维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聚酯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聚丙烯芳香母粒在一套螺杆中充分混合熔融纺丝,经拉伸后制成芳香纤维成品丝,聚酯和聚丙烯芳香母粒重量比为19∶1。其制造方法是:1.经干燥的两种原料按一定比例充分混合后,进入一套螺杆中在280~295℃下进行熔融纺丝。2.原丝在60~95℃下进行拉伸制成芳香纤维成品丝。本发明的芳香纤维的制造方法具有设备简单、工艺简单,生产易于进行的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用共混法 生产 芳香 纤维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共混法生产芳香纤维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聚酯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聚丙烯芳香母粒在一套螺杆中充分混合熔融纺丝,经拉伸后制成芳香纤维成品丝,聚酯和聚丙烯芳香母粒重量比为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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