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引发剂及气体发生器无效
申请号: | 03156267.1 | 申请日: | 2003-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511739A | 公开(公告)日: | 2004-07-14 |
发明(设计)人: | 古泽隆史;力石恒雄;尼野顺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田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R21/26 | 分类号: | B60R21/26;B60R22/12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维玉;武玉琴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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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提供一种可以采用制作容易且使用安全的反应药剂的引发剂和具有该引发剂的气体发生器。反应药剂(58)存放在引发剂(50)的壳体(56)内,插脚(62、64)插入杯头部件(54)的孔(66)中,利用玻璃等进行粘合。插脚(62、64)的前端表面和杯头部件(54)的前端表面形成同一表面,在该表面上配置等离子体生成剂(72)。向插脚(62、64)之间一施加电压,就从等离子体生成剂(72)生成高温等离子体,使反应药剂(58)开始反应。 | ||
搜索关键词: | 引发 气体 发生器 | ||
【主权项】:
1.一种引发剂,具有壳体、配置在该壳体内的反应药剂、电极和等离子体生成剂,其中,等离子体生成剂被配置在该壳体内,通过与该电极通电而生成等离子体,使该反应药剂开始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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