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股骨颈骨折治疗器械无效
申请号: | 03216421.1 | 申请日: | 2003-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2607108Y | 公开(公告)日: | 2004-03-24 |
发明(设计)人: | 郑寿长;程镇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寿长;程镇 |
主分类号: | A61B17/56 | 分类号: | A61B17/56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汝银 |
地址: | 252601***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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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股骨颈骨折治疗器械,主要解决股骨颈骨折手术治疗问题。其特征是:由带通孔的套筒及置于套筒内并与套筒配合的辅助构件组成,所述的套筒设有与其固定的手柄,在远离手柄的一端设有与套筒轴线成135°的斜面。所述的辅助构件为套筒芯、钻头套筒、长杆钻、六棱扳手、丝攻、加压螺钉。使用本实用新型后手术创伤小,切口只需1厘米,在局部麻醉也可实施手术,而且大大缩短手术时间。它特别适用于股骨颈骨折后的手术治疗。 | ||
搜索关键词: | 股骨颈 骨折 治疗 器械 | ||
【主权项】:
1、股骨颈骨折治疗器械,其特征是:由带通孔的套筒及置于套筒内并与套筒配合的辅助构件组成,所述的套筒设有与其固定的手柄,在远离手柄的一端设有与套筒轴线成135°的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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