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熏箱无效
申请号: | 03255312.9 | 申请日: | 2003-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2636622Y | 公开(公告)日: | 2004-09-01 |
发明(设计)人: | 何永芳;陈嘉宏;钮智勇;陆铭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兴市经开凯斯不锈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B4/052 | 分类号: | A23B4/052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正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孙家丰 |
地址: | 314001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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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烟熏箱,包括箱体(1)和发烟器(5),箱体内顶部的两侧各有一排风管(12),箱体的顶面上有进烟口(9),通过进烟管道(4)与发烟器(5)相连。发烟器为木粒发烟器,包括木粒箱(15)、闷烧室(18)、积灰仓(26)、送料器(20)及鼓风机(21)。闷烧室的中部有一个圆筒形的燃烧盆(19),燃烧盆的下部为闷烧罐(28),闷烧罐伸入积灰仓内,闷烧罐的底部有数条平行排列的栅格条(30),栅格条之间有一条U形的电热丝(29)。送料器处于燃烧盆(19)内,送料器最下面的拨爪(32)贴近闷烧罐底部的栅格条(30)。用这种烟熏箱加工熏制食品,用木粒做发烟的燃料,不必加水,发烟过程启动快,不需提前点火。 | ||
搜索关键词: | 烟熏 | ||
【主权项】:
1、一种烟熏箱,包括箱体(1)和发烟器(5),箱体内顶部的两侧各有一排风管(12),中部装有叶轮(10),叶轮下面有加热装置,加热装置的下面有均风板(13),箱体的顶面上有进烟口(9),通过进烟管道(4)与发烟器(5)相连,所述的发烟器为一个木粒发烟器,包括木粒箱(15)、闷烧室(18)、积灰仓(26)、送料器(20)及鼓风机(21),发烟器的上部为木粒箱(15),中部为闷烧室(18),下部为积灰仓(26),木粒箱(15)与闷烧室(18)之间的隔板中心有一个下料孔(17),闷烧室的后壁上有一个出烟口(25),此出烟口通过送烟管道(4)与箱体(1)顶部的进烟口(9)相连,其特征是闷烧室的中部有一个圆筒形的燃烧盆(19),燃烧盆的下部为闷烧罐(28),闷烧罐伸入积灰仓内,闷烧罐的底部有数条平行排列的栅格条(30),栅格条之间有一条U形的电热丝(29),送料器(20)包括一根直杆和数根横杆(31),横杆的中部与直杆相固定,最下面的横杆上有数根向下伸的拨爪(32),送料器处于燃烧盆(19)内,送料器最下面的横杆伸入闷烧罐(28)内,拨爪(32)贴近闷烧罐底部的栅格条(30),送料器(20)的直杆的上端与一根传动杆(16)相连,传动杆的上端穿过下料孔(17)和木粒箱(15),与木粒箱顶部的驱动装置(14)相连,鼓风机(21)的出口通过鼓风管(24)分别与闷烧室(18)及积灰仓(26)相连,鼓风管上串联着电磁阀(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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