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作生物标记物的香豆素类化合物无效
申请号: | 03803216.3 | 申请日: | 2003-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628114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6-15 |
发明(设计)人: | Y·奥贝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瓦提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417/04 | 分类号: | C07D417/04;C07D471/04;C07D413/14;C07D413/04;C07D405/04;G01N33/5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革生;隋晓平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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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式I化合物和它们的制备方法,在式I中,R、R1、R2、R3和R4如说明中所定义的。式I化合物用作生物标记物。 | ||
搜索关键词: | 用作 生物 标记 香豆素类 化合物 | ||
【主权项】:
1.游离碱或酸加成盐形成的式I化合物,它们用作标记物,所述式I如下:其中或者R1和R2均为氢,并且或者R3和R4各自独立为H、CH3、11CH3、(CH2)nI、(CH2)n123I、(CH2)nOH、(CH2)nF或(CH2)n18F,n为2、3或4,或者R3和R4与它们相连的氮原子形成下式的基团:其中R5为H、(CH2)nI、(CH2)n123I、(CH2)nOH、CH3、11CH3、(CH2)nF或(CH2)n18F,n为如上所定义的,或者R1和R2之一为氢并且另一个与R3一起形成-(CH2)m-桥,m为2或3,并且R4为H、CH3、(CH2)nI、(CH2)n123I、(CH2)nOH、11CH3、(CH2)nF或(CH2)n18F,且R为下式的基团:或其中X为O、S或NR8,R8为H、CH3、11CH3、(CH2)nI、(CH2)n123I、(CH2)nOH、(CH2)nF或(CH2)n18F(n为如上所定义的),Y为CH或N且R6和R7各自独立为H、NO2、F、18F、O(CH2)nF、O(CH2)n18F、Cl、CN、11CN、OCH3、O11CH3、I、123I、O(CH2)nI或O(CH2)n123I(n为如上所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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