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空气进气机构的容器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03805384.5 申请日: 2003-02-28
公开(公告)号: CN1639012A 公开(公告)日: 2005-07-13
发明(设计)人: 山名茂 申请(专利权)人: 爱赛璐化学株式会社;山名茂
主分类号: B65D1/02 分类号: B65D1/02;B65D25/38
代理公司: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吴明华
地址: 日本*** 国省代码: 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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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用于储存液体的单口容器,当其内部液体排放时能够防止流动的脉动和控制排放速度维持在大致恒定而不管容器内部液体存量多少,其中吹塑模制部分(23)形成在容器口部的容器主体侧面部分上;从吹塑模制部分(23)侧壁延伸到容器主体的上部的空间的缩小部分(24)、排放口(31)和空气通道(11)是通过收缩缩小部分而形成的;空气通道具有如此长度:使通过空气通道(11)供应的空气直接释放在内部液体中;并且排放口(31)和空气口(25)二者均形成在缩小部分(24)处。
搜索关键词: 具有 空气 机构 容器
【主权项】:
1.一种具有空气进气机构的容器,包括:吹塑模制部分(23),其开口大于容器口部(21),它通过利用在容器口部下面位置上的吹塑模制的压力形成;缩小部分(24)和在缩小部分(24)中的排放口(31),它们通过缩小吹塑模制部分(23)容器的主体侧面部分而形成;和空气通道(11),它从位于缩小部分上方处的吹塑模制部分(23)侧壁延伸并且连接到容器主体的内部上部空间,空气通道(11)具有如此之短的长度:使通过空气通道(11)供应的空气当内部液体排出时直接释放在容器内的内部液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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